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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简章

2023年河北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河北地质大学  |  更新时间::2022-10-20  |  关键词:招生简章,2023

河北地质大学创办于1953年,是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是自然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任学校名誉校长。
目前,学校研究生教育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6大学科门类,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应用经济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应用统计、金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艺术、电子信息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拥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欢迎报考河北地质大学!
招生考试说明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网上报名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我校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五、复试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一)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

(四)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在复试中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七)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开公示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七、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目前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专硕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基本学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

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电子信息、艺术设计、公共管理专业学制为3年;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专业学制为2.5年。

根据国家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除外)学费为7000元/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18000元/年

工程管理硕士[125601](MEM)学费全日制为11200元/年,非全日制为120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 学费全日制为15000 元/年,非全日制为12500元/年

住宿费为8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八、奖助政策
 

推免生,10000元;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6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

国家奖学金,按省教育厅下拨指标评定,20000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设置(不含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覆盖比例70%,其中一等:8000元/年;二等:6000元/年,三等:2500元/年;

2.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公共管理[125200]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比例设置:覆盖比例35%,其中一等:6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李廷栋青年科技创新奖”评选;

在校研究生学术成果可申请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

具体执行见学校各项文件。

 

九、其他
 

(一)2023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总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后期考试招生人数因招生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变动,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通讯地址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31

学校主页:http://www.hgu.edu.cn

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xy.hg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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