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录取阶段,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6月中旬开始,由各招生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定向就业考生完成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事项,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今年我校先行以电子版形式发放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直接攻博生的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纸质版通知书约于6月底7月初寄送,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此前已完成电子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单位将盖章纸质版《调查表》寄回院系。
四、为保证发放函件和录取通知书按时收悉、避免退回,考生档案地址及通讯地址须准确无误且具体到路名和门牌号。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尽快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登录及确认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在“通讯地址确认”中确认通讯地址和档案地址,相关地址的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17日24:00。(如招生院系/项目通过本单位系统或其他方式采集确认通讯档案地址,考生可按照院系/项目要求办理。)
重点提醒:
(一)“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为寄发纸质版录取通知书的地址。地址必须详细完整填写,按以下格式:
1.寄到学校或单位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XX大学XX学院(系)XX班级(或信箱)。
2.应届生届时可能已毕业,可改为家庭地址: XX省XX市XX路XX弄XX号XX室;如寄给亲属,应该在地址中写明XX(转)。
(二)“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和“档案所在单位邮政编码”为寄送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函的地址。地址必须写完整,按以下格式:
1.应届生必须在地址中写明:XX省XX市XX路XX号XX大学XX学院(系)XX办公室,如:党委办公室、学工组等。
2.非应届生必须在地址中写明:XX省XX市XX路XX号档案单位的名称和人事部门的名称。如果档案在人才市场,需要自己去办理,可在“档案所在单位”填写人才市场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和“档案所在单位邮政编码”填写自己的通讯地址和邮编。
五、拟录取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及时关注档案所在单位是否已及时将档案寄往我校。新生复查中如发现应当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本人档案不齐全的,将依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