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实施 >>>>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各项工作。
3.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工作,择优选拔。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报名 >>>>
推免生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五复试 >>>>
1.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制定严谨的工作方案和细致的工作程序。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对考生的诚信情况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既要考察学生既往学业表现,也要加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考核难度要适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确保公平、公正。
4.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并填写《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六录取 >>>>
1.推免生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按照系统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2.为保证普通统考生报考权益,学院应合理统筹推免生、普通统考生的录取比例,合理配置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专业的招生计划。
3.合理分配名额,适当向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倾斜,保证各学科均衡发展。
4.鼓励学院招收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博士研究生录取总数的20%。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信息公开与监察 >>>>
各学院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切实做好推免生接收方案、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邮箱:yzb@xidian.edu.cn